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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2014 03 21 服務貿易協定緣起、支持及反對(江心如014)

資料來源:http://n.yam.com/yam/politics/20140319/20140319176896.html

緣起與簽訂
為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2010629號兩岸兩會簽署歷史性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依ECFA4條「服務貿易」規定,臺灣與大陸同意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於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為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和保障兩岸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權益,擴大業者交流合作和市場規模,並減少限制性措施,兩岸兩會於2013621日簽署完成服貿協議。
支持論述彙整 
臺灣有政界和民間商業人士對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持正面看法。他們主張,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對臺灣實則有利,因中國大陸開放給臺灣的產業項目均高於世界貿易組織協議的開放程度,並且允許中國大陸的企業與企業主來台,有助於增加臺灣的就業機會、改善臺灣勞工的勞動條件、處境以及待遇,增加臺灣服務業的良性競爭。而允許臺灣企業登陸部署中國大陸的服務產業,則打開自由貿易的機會之窗。
反對論述彙整
臺灣政壇與民間的質疑如下:第一,兩岸市場規模差距極大,且政治體制有別,此協議可能嚴重衝擊,甚至引入帶有政治企圖的中國大陸企業攻佔臺灣服務業(特別是資本額較小的美容美髮業、倉儲、汽車租賃與汽車維修、印刷出版、餐飲、洗衣、旅遊等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但馬英九政府從協議溝通、談判到簽署,始終未適當公開訊息,納入臺灣民間以及產業界的討論意見,而採「先簽後公布」的形式。第二,此協議可能造成中國大陸管理人員藉此協議合法來台工作與居留,時間可超過世界貿易組織待遇(無限期展延)。合法來台居留的中國大陸管理人員無需負擔公民義務即可享有各項公共服務與基礎建設,特別是不經六個月等待期即可加保的超國民全民健保:專業人士及其眷屬可在來台長期居留期間,即可享有第六類健保每月500元之健保補助。此外,他們為移居臺灣所作的投資,於臺灣累積經濟資本、提昇服務業技術方面,貢獻不大,卻可能為臺灣帶來巨大的社會成本以及政治、主權方面的衝擊。

資料來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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