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什麼是「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協議)?
A: (一) 為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99年6月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Cross-Straits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ECFA),ECFA服務貿易早收清單中,陸方只對我方開放11項服務業項目,效益有限。為進一步有制度的規範和保障兩岸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權益,擴大業者交流合作和市場規模,並減少限制性措施,兩岸兩會於今(102)年6月21日簽署完成服貿協議。
(二) 服貿協議陸方承諾開放80項(非金融65項、金融15項),均超越中國大陸在WTO的承諾;我方則承諾開放64項(非金融55項、金融9項),其中37項屬新增或擴大開放陸資項目。協議簽署生效後,臺灣業者可以利用協議中各項優惠,以更好的條件進入大陸市場。大陸業者雖可依我方承諾來臺投資,但仍需依據我方現行法規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經審查通過後,才可來臺投資。
Q: 兩岸為何簽署服貿協議?
A: (一)臺灣經濟高度依賴對外貿易,外人來臺投資以及國人對外投資活絡,人員進出頻繁,與全球經貿體系緊密結合,對東亞經濟整合亦貢獻良多,但最後尚待突破的就是兩岸經貿關係。
(二)在面對中國大陸即將成為全球最大經濟體的同時,政府推動「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簽署,是希望藉由兩岸經貿往來的正常化及制度化,充分利用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的好處,確保業者能享有協議中的市場開放利益,也為下一階段洽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及「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鋪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即是在ECFA架構協議下推動簽署,也為兩岸經貿關係再向前邁進一大步。
(三)服務貿易與貨品貿易最大差別,在於對市場的影響不同。貨品市場開放後,進口貨品有可能取代國產品,進而影響國內生產、產值及就業。但服務貿易在市場開放後,會吸引外資投資,不論是投資國內現有企業或在國內新設企業,都會增加國內就業機會。而外國投資人通常會帶來新理念或經營方式,將會因此擴大我國內市場規模,更有利繁榮本地經濟。 (四)過去臺灣靠貨品出口帶動經濟成長,但隨著經濟成長及產業結構的轉變,101年臺灣服務業占國民生產毛額(GDP)近70%,而中國大陸目前約占48%,中國大陸已從生產製造大國轉向成全球主要消費市場。臺灣服務業具創意、人才及品質優勢,但經濟規模及國內消費人口有限,政府希望藉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要求大陸對臺灣業者進一步開放市場,並提供比外資更優惠的條件,以協助業者擴張服務業的輸出能量,擴大整體服務產業的規模及商機。
心得: 關於此次的服貿議題,我想保持客觀的態度,因為我們都還不清楚服貿的詳細條款,不應該只有看到網路上的片面說明就否定的這一切,應該當個有自己獨立思想的公民,而不是人云亦云的迷途羔羊,並且要尊重不同的聲音,即便他人與你意見不同,要別人聽見我們的聲音,我們也要尊重別人發言的權利,不支持不代表反對,不反對也不代表支持,重點是要搞清楚是為了什麼而反對,而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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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www.ecfa.org.tw/ATSFAQList.aspx?pid=7&cid=26&page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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